人文与社会科学系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7点击次数: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务处教学字[2013]1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系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为了做好2010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二、遴选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第三周)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在提出申请的教师中按条件遴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复审备案。

三、审核进入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资格(第四周:9月23日—9月29日)

由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对进入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1、申报与确定毕业论文选题(第五——六周:9月30日—10月12日):由指导教师拟定题目,报系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能作为论文选题,向学生公布。经双向选择或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同时召开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2、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第七周:10月14日—10月18日):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学生按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始毕业论文撰写工作。

3、任务书审核(第八周:10月21日—10月25日):系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对《毕委员会进行复核,任务书合格的方可拟定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第九——十三周:10月28日—11月29日):学生在查阅文献资料和熟悉选题的基础上,拟定开题报告,经指导老师修订后报专业审查小组认可、系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开题。各专业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安排报系办公室,系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开题报告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5、调研和论文撰写(第十三——十九周:11月25日—2014年1月10日):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提纲、撰写并完成初稿。在此阶段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交流,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

6、论文审核与定稿(下学期第一至三周:2014年2月16日—3月7日):学生完成二稿、三稿的修改后,符合规范的,形成定稿。

7、申请答辩与论文评阅(下学期第四周:3月10日—3月14日):指导教师签署评阅意见并预评分,答辩小组成员作好提问准备。

8、公开答辩(下学期第五——第九周:3月17日—4月18日):每位学生必须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者以不及格计。

9、成绩评定与复议裁定(下学期第十周:4月21日—4月25日):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学生对成绩有疑议的,可书面申请复议。

10、评优与资料归档(下学期第十二——十三周:5月5日—5月16日):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2013年9月25日

© Copyright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