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政治理论学习管理规定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7点击次数:

为把科学的理论武装人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觉悟、理论修养、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认清形势和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担负起培养和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凡纳入年度考核的教职工,都应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内容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党代会、人代会重要文献、教育教学改革重要文件,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形势、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材料。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全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按学期制定。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各党支部书记担任学习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学习。组长请假时由其指定党支部其他同志组织学习。

(二)政治理论学习小组组长的职责:

1、根据党群工作部制定的学期计划,对本小组的学习作出具体安排;

2、认真组织好本小组的政治理论学习;

3、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出勤情况、发言情况、学习表现、学习讨论中提出的问题。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

为使学习收到较好的效果,各学习小组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学习原著、座谈讨论、观看录像、形势报告、知识竞赛、外出参观等,寓教育于活动中。

(四)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为每学期周三下午。业务活动和其它工作必须在学习结束后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党群工作部批准。教职工因故不参加学习必须事先向学习小组长请假。

四、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待理论学习的态度:主要考核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学习精神。包括平时坚持自学、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参加党支部学习的情况;对理论学习的态度是否端正;是否遵守学习纪律;是否坚持记读书笔记,自觉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

2、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主要考核教职工的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包括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掌握的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掌握的程度等。

3、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核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水平和能力。着重从三个方面考核: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形势,从政治上和全局上对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思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运用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能力。

(二)考核方法

1、政治理论学习由各支部严格考勤。各支部要加强学习的考勤制度、档案制度和考核制度建设,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小结。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按旷工处理,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支部要用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详细记录学习的开展情况,并在年终将学习笔记本上交党群工作部备查。党群工作部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列为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

2、检查党支部学习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政治学习的坚持情况;所属人员参加学习的出勤情况;学习的内容;学习中对本部门实际问题的理论探讨,特别是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解决重大问题的成效。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党群工作部经常进行抽查或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优、良、一般、差做出评价,并作好记载和情况通报,纳入党支部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

五、本规定自2014年元月起实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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