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编辑:人文君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1-04-01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 202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2021 年 4 月 3 日(星期六)至 4 月 5 日(星期一)放假,共 3 天。其中,4 月 4 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2、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防火、防骗、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
3、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自觉遵守并服从学院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学生假期离校去向登记。学生假期离校要做好去向登记,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落实好离校学生去向。
4、假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防控七项要求”。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减少外出,避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严格落实和强化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加强值班巡查,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如有变动,将调整后的值班安排(纸质版)送签后于 4 月 2 日上午 12:00 前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