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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份学生资助政策实录,望周知

作者:资助中心编辑:人文君来源: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10点击次数:

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蒙蔽。

诈骗分子往往会在各阶段节假日前后,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如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多个乡镇连续发生以发放助学资金为名,骗取受害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实施诈骗的事件。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为帮助广大群众免受电信诈骗困扰,公安部门总结出了“6个一律 + 8个凡是”防骗宝典,请大家千万牢记:

“6个一律”

1. 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 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 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4. 所有短信,让我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 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 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8个凡是”  

以下情况,十有八九是电信诈骗!

1.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 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 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

4. 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 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

6. 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 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

8. 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目前,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能保证各个教育阶段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上学。不论是幼儿园的娃娃,还是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不论是发奋读书的初中生、高中生还是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可以提供适当的帮助,保证你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大学生而言,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都不用愁。


附: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汇总(2017年2月发布)

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0、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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