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16年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2016年,我院全体团学干部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工作,勤奋学习,敬业奉献,为学院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我院广大青年奋发成才,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红旗分团委的申报条件
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16年度“红旗分团委”评选细则(见附件一)
(二)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成员分工协作良好;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学生团支部全体成员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积极开展支部建设,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团支部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得到团员的高度认可;
6.积极参与并开展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相关工作,支部成员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高;
7.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缴纳团费;
8.本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或以上表彰;
7.本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优秀团干的申报条件
优秀团干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超过半年;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在团支部工作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密切联系同学,关心他人疾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超过半年;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端正,踏实肯干,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做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各项学生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无被处分情况;
5.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程序
本次红旗分团委评选平时工作考核占总分50%,材料评审和答辩占总分50%,最后得出综合评分。其中平时工作考核内容参考红旗分团委评分细则、优秀学生会评分细则、红旗社团评分细则和优秀青志大队评分细则,本项分值由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联、院青协结合分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材料评审和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
1、红旗分团委的评选程序
采取“系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书面评审——答辩会评审”的评选模式。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出红旗分团委。
(1)自评总结。申报单位首先根据院团委制定的《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16年度红旗分团委评选自评表》(见附件一)对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4月3日(周一)上午将总结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八)交至院团委117办公室。
联系人:马 妍,联系电话:15171430087
(2)答辩评审委员会:为保证“红旗分团委”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组建评审委员会如下:
主任委员:胡 飞
委 员:陈启金 刘 齐 李华琼 冯 姗 管 艳
李文希 杨 英 陈志昂 傅 丽 路 琛
陈 兵 陈 欣 谢剑玲 刘 星 甘 露
胡 婷 王 松 雷 蕾 丁凤菊 向 蕊
张忠萌
(3)材料评审。4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对各系书面材料进行评审;4月中旬,院团委组织各系分团委进行答辩会评审。
(4)分值权重。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分值权重0.5,评审委员会答辩分权重0.5。
2、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干、共青团员的评选。各分团委要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兼顾本、专科等类别,择优推荐,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4月5日(周三)上午将评选结果(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申报表报送至院团委117办公室。推荐对象需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见附件三)、《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四)、,《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五),并填好《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见附件六)。
联系人:马 妍,联系电话:15171430087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以奖励先进,加强交流和学习。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做好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完善团学机制建设,推动团学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2.分团委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3.各级团学组织要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一: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16年度“红旗分团委”评选细则
附件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
附件四: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五: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六:《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
附件七: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16年度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八:总结材料模板
共青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