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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 “知行风云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7点击次数:


消息来源: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5-11-25 15:15:22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结合湖北大学《关于开展湖北大学2015年“琴园风云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学工处拟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首届 “知行风云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大学生(含团队)。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1.自强之星。个人或团队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契合当下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时代精神,事迹感人,能带来强烈的心灵震撼,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2.学习之星。个人或团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各学年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所在班级前1/5,四、六级成绩优秀;刻苦钻研,在学习类知识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学术之星。个人或团队曾主持或参与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曾出版学术专著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在该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科技之星。个人或团队科研发明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5.创业之星。个人或团队学以致用、勇于实践、自主创业,目前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并具备一定的创业规模和良好的创业发展前景。

6.公益之星。个人或团队热心公益事业,自发组织或参与西部志愿服务、结对帮扶革命老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各类社会实践,同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7.创作之星。个人或团队爱好文学创作及新闻写作,曾在大学生主题征文等写作类比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并在院内外媒体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新闻或文学作品,或有文学及新闻作品集出版。

8.文艺之星。个人或团队热爱并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文艺活动,在书法、绘画、曲艺等文艺比赛等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并在院内外大型文艺演出中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9.体育之星。个人或团队热爱各项体育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在大学生各类(包括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成为国家级运动员(裁判员)。

10. 孝悌之星。个人或团队孝老爱亲,尊敬师长,能用感人至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师长,引起一定社会反响。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自由申报(2015年11月24日—30日)。根据评选类别及条件,个人(团队)可自主申报,各系及学生组织可择优推荐本系或本组织学子(团队)申报。个人(团队)、各系、各学生组织请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首届“知行风云学子”申报表》(见附件),交纸质版1份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13室)。

2. 学生组织初评(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指导院学生会、院社联、院青协等学生组织,对申报“知行风云学子”的个人(团队)进行初评,产生20位候选人名单。

3. 网上及大众评委投票(2015年12月8日—14日)。学生工作处(院团委)在新浪微博开辟“知行风云学子”评选专题,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展示,全校师生可进行网上投票;学工处将在知远楼集中展示候选人宣传海报,组织大众评委投票。两项投票截止后,根据得票情况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4. 专家终审及网上公示(2015年12月15—21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对入围人员进行终审投票,并根据得票情况确定“知行风云学子”拟获奖名单,并在校园网和学工在线网进行公示。

5. 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奖(2015年12月底)。

附:参赛表。(请在学工网下载)

学工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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